人工智能使用说明
修订日期 2026年9月14日 · 版本 1
草稿。本文档正在法律审核中,尚未发布。
此为中文信息性译文。如有歧义,以哈萨克语版本(/kk/legal)为准。
1. 一般规定
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《人工智能法》,网站管理方告知用户网站上哪些材料借助人工智能系统(以下简称「AI」)制作,并对此类材料予以标注。
2. 借助 AI 制作的内容
| 材料 | 网站标注方式 |
|---|---|
| 材料哈萨克语、俄语、英语及中文翻译 | 「AI 翻译」。经编辑审核的翻译标注为「编辑已审核」 |
| 出版物摘要及要点 | 「AI 摘要」 |
| 每日摘要:材料筛选及正文 | 「AI 汇编」 |
| 主题分类、标签、材料与公司及名录个人的关联 | 不单独标注,见本文件说明 |
| 助手及搜索回答 | 「AI 回答」 |
| 学院学习任务及笔记 | 「AI 生成」 |
| 网站在 Telegram 等渠道自动准备的发布 | 「借助 AI 准备」一行说明 |
含此类材料的页面在元数据中亦含机器可读标注。
4. 限制
4.1. 借助 AI 制作的材料可能存在错误:术语及姓名翻译不准、遗漏重要细节、材料与公司及个人关联错误。
4.2. 借助 AI 制作的材料在发布前未经编辑强制审核,除非标注为「编辑已审核」。
4.3. 请就重要信息核对原始来源:每项第三方材料均附有来源链接。
5. 报告错误
若发现借助 AI 制作的材料存在错误,请通知 。若材料涉及您的权利,请按依申请删除材料与信息页面所述程序办理。